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0-30 信息来源:京洲联信保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保定税务审计、河北税收筹划、保定注销清算、河北会计审计、保定税务师事务所、河北会计师事务所、保定土增、河北税务师事务所、雄安新区税务审计,保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保定土地增值税清算、保定注销清算、保定资产损失审核、保定各税种审核、保定会计报表审计、保定离任审计、保定高新认定审计、雄安新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雄安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雄安新区注销清算、雄安新区资产损失审核、雄安新区各税种审核、雄安新区会计报表审计、雄安新区离任审计、雄安新区高新认定审计 浏览次数:88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转自河北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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